读者凭一卡通进入阅览室或书库。不得携带书包等物入内,可以将携带物放入本馆指定位置的存包柜内。读者离开时,请将存包柜清空,不得占用。
读者进入阅览室时,请主动出示一卡通并刷卡登记。读者每次只能从期刊架上取阅一本期刊,阅后请将期刊放回原处。
读者进入书库每次只能从书架上取一本书,同时应牢记该书的位置,阅后应将该书放回原处。若需借出,则将书取出且出库时办理相关借阅手续。
图书馆是公共学习场所,每位读者都应该遵守和维护其良好的环境和秩序,注意文明礼貌、相互尊重;注重仪表,衣冠不整谢绝入馆;保持室内安静和卫生,不得大声喧哗,进入阅览室请自觉将手机铃声设置在振动上 ,不要在室内接听手机不准吃零食,纸屑等废物应该扔入垃圾箱。
阅览室规则:
一、阅览室主要对本校广大师生员工全方位开架阅览,学生、教职工凭本人一卡通室。外单位读者凭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工作证、学生证)或单位介绍信办理阅览手续后方可进室阅览。持他人证件或无证者一律不得入内。
二、入室应登记签名,只准带笔和纸。私人书刊、报纸、包等物品应存放在阅览室外的专用书包柜内,不得携带入室。
三、读者应爱护公物,严禁偷窃,不得在书刊上圈点、划线、涂改、撕剪等。上述现象—经发现即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。
四、读者每次限取一本期刊,阅后应按规定放回原处。
五、本室期刊仅限读者在室内阅览,—律不得外借。读者需要复印,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(将一卡通押存在工作人员处)后方可将刊物带出室外,复印后应立即归还。如私自带出者,—经发现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。
六、保持室内安静,不得高声谈笑、喧哗;保持室内清洁,不得在室内乱丢纸屑、杂物,不得随地吐痰,严禁吸烟。
七、读者不得穿背心、拖鞋进入室内。
自修阅览室规则
学生自修室是学校为在校读者安排的集中自修的场所,进入该室必须遵守如下规则:
一、学生自修室由学生助理馆员负责日常维护,凡进入学生自修室者,须服从助理馆员的管理。
二、学生自修室配置的工具书,仅供在自修室内使用,严禁带出。
三、需查阅工具书的读者,凭借阅证或学生证,每次借阅一册,使用完毕应立即归还。
四、读者应爱护公物,不得在图书上圈点、划线、涂改、撕剪等。对故意损坏图书和违反自修室管理制度者,通报其所在院、部及学生处,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五、自修室内须保持安静,不得大声喧哗;保持室内清洁,不得在室内乱丢纸屑、杂物;不得随地吐痰;严禁吸烟。
六、进入学生自修室的读者须着装整齐。
图书馆学生借阅管理规定:
为使广大同学能充分利用图书馆的资源,不断充实自己的 知识,并且为了更好地方便广大学生读者,加强管理,特制定本借阅管理规定。
一、一卡通
1.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即取得学校统一配发的校园一卡通(以下简称“一卡通”)
2.一卡通应妥为保管,避免遗失或损坏。若有遗失,应立即挂失,在此之前发生的冒借等现象,由读者本人负责。
3.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;不得替他人借、还书;不得借用他人证件。违者一经发现即予没收,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。
4.使用失效一卡通,盗用、冒用他人一卡通,使用来历不明及伪造、涂改的一卡通,将给予严肃处理。如系累犯,加重处罚。
5.学生毕业、结业、休学、退学或转学时,必须在离校前还清所借书刊、欠款等,解决好遗留问题,由图书馆流通部签字盖章后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
二、入库(室)须知
1.读者入库(室)必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,发生违章违纪情况时,要自觉服从本馆工作人员或助理馆员管理和接受按章处罚。
2.入库(室)一律凭本人有效一卡通;注意仪容整洁,不得穿背心、非制服短裤、拖鞋入内。
3.入库(室)时应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进入;遵守秩序,做文明礼貌的读者。
4.读者入库(室)时只准带笔、纸、本(不含自修室),书包等其他物件不准带入室内,可存放在书包柜内。
5.入室后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档,不要在室内打手机。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及其他设备。
6. 爱护书刊资料和室内设备设施及其他一切公共财物,不得涂抹刻画公共设施和破坏设备,保持库室整洁,注意公共卫生,保持安静。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或用火,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入馆。
7. 遵循排架规定,保持书刊架整齐有序,轻取轻放,阅后应立即放回原位(个别确无法准确归位的,可交由工作人员上架);取书时应牢记该书在书架相应位置,取刊时(每次限取一本)应将牢记该期刊在刊架上相应位置;不要长时间在书刊架前逗留,不得藏匿书刊。
8. 严禁污损、偷窃或变相偷窃书刊,严禁毁损磁条与条形码,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9. 出库必须经过“图书监测系统”通道,在出纳台办理借书手续,如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携出库室,一律以偷窃书刊处罚。
10、经出口通道时,若遇监测器报警,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,不应有不文明不礼貌的言行。
三、外借阅览规则
1. 每张一卡通限借图书:本、专科生10册,研究生10册。
2. 外借图书借期:本、专科生1个月,研究生2个月;若逢法定假日,自动顺延到假日后一天。若无读者预约,在所借图书到期之前可自己在网上或持证到馆办理续借一次(仅限一次),续借期限均为一个月;若读者所借图书在寒、暑假内到期,可在开学后一周内归还,不计为超期。因在外地实习不能返回按期还书者,须由所在教学院、部出具证明,否则视为超期。
3. 要了解个人所借图书情况,可登录图书馆主页或在馆内查询机上自行查取。
4. 为加快图书的周转流通,保护大多数读者的利益,实行逾期罚款制度。对未能在规定日期归还图书的读者,按电脑管理程序自动执行,每册每天罚款0.10元(含节假日)。
5. 在办理借阅手续时,读者应对所借书刊进行检查,若发现污损、残缺及错号等现象,应及时申述,以明责任。否则归还时发现此类现象,按损坏图书等情况处理。
6. 本馆借出的图书有特殊需要时,有权通知读者限期归还;逾期不还,按超期处理。
7. 丢失书刊应在还书期前向借阅处申明赔偿,否则书刊逾期罚款并承担赔偿责任。
8. 凡有欠款、过期书未还或其他违规问题未解决的,我馆将暂停该一卡通的使用。
9. 该库所有图书(含硕士论文)只供室内阅览,概不外借;读者应倍加珍惜与爱护样本书,如有损坏,从严处罚。
10.学生自修室持一卡通入室,所配工具书仅供当班室内借阅(每次一册),不可携出室外。
11.学生自修室及各阅览室、书刊库均不准抢占座位,更不允许一人占据多个座位。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,其他读者可使用该座位。读者离开时应将个人物品带走,否则,所有占座物品将予以没收。
12.本馆所有期刊均仅供室内开架阅览,概不外借。
13.读者确需复印书刊,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办理暂借手续后,方可将期刊带出室外,但应在馆内复印,且必须在当班归还,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;严禁借复印之机损坏书刊,违者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理、从重处罚。
14.馆藏线装书、内部书刊不予复制;硕士论文一般不予复制,如有特殊需要,须经作者本人同意,方可复制个别篇章。
四、赔偿罚款处理规定
1. 读者借阅书刊应遵守本馆规定,妥为保管,不得转借他人或污损书刊(如批注、圈点、撕剪、涂抹、勾画、折叠等),如发现上述现象或遗失者,应由借阅人负责赔偿。
2. 借阅书刊如遗失或损坏较为严重,影响流通使用者,读者必须购买相同版本的图书赔还,另付加工费每本2元。否则按以下办法赔偿:
(1)单本书视该书出版年代、价值及馆藏复本数,按原书价1.5—20倍赔偿。具体分别掌握
①76年以前出版、价值较高或不易补充的图书,按原书价15倍赔偿;其中如属馆藏孤本者,按原书价20倍赔偿。
②76年以前出版,具有一般价值的图书(不属剔旧范围者),按原书价10倍赔偿。
③76年以后、85年以前出版价值较大或不易补充的图书,按原书价的12倍赔偿;其中如属馆藏孤本者,按原书价15倍赔偿。具有—般价值的图书按原书价6倍赔偿。
④85年以后、95年以前出版价值较大或不易补充的图书,按原书价的7倍赔偿;其中如属馆藏孤本者,按原书价10赔偿。一般价值的图书按原书价5倍赔偿。
⑤95年以后出版价值较大或不易补充的图书,按原书价的5倍赔偿;一般价值的图书按原书价2至3倍赔偿;(其中如复本量在4本以上者,按原书价1.5倍赔偿)。
(2)成套的多卷书、连续出版物等,丢失其中一册,照全套书价(按上述标准)赔偿。
(3)读者按规定赔偿成套书者,我馆将剩存的各卷书加盖注销章后交读者。
3. 凡损坏图书期刊,尚未达到影响内容完整程度,可视情节及后果分别处理:
(1)污损书刊封面、封底或装帧者,赔款各3元;丢失封面、封底者各赔偿5元。
(2)污损或撕破书刊较为严重,但未减少页数,尚能勉强阅读者,按书价50%赔偿。致使原书无法使用者,按上述条款(第2条)处理。
(3)有意对部分章节、画面撕损、开“天窗”者,按原书价10至25倍罚款。
4. 所借图书逾期未还者,一律按每天0.10元/册计收超期罚金。丢失书刊应在到期之前申明赔偿,并自到期之日起1个月内赔偿完毕。否则除赔偿外,另加收自到期之日起的过期罚金。
5. 损坏图书情节恶劣、又不接受本馆工作人员规劝者,将提请学院有关单位协助处理。
6. 如有盗窃或变相盗窃图书(如冒用他人证件)、期刊,能够主动承认错误,交回图书,并有悔改表现者,按本人第二条规定的赔偿倍数再增加五倍予以罚款;情节严重者,图书馆有权公布其姓名,并报请学院有关单位严肃处理。
7. 乱动消防器材、乱动电器、电源、使用明火、吸烟、吐痰、涂沫刻画公共设施、随意张贴广告、人为造成公共设施破损等,交纳罚金并赔偿经济损失。
8. 偷窃公物及他人物品、故意破坏公共设备设施、打架斗殴等,报请学院有关单位按规定严肃处理。
9. 对违规违纪现象,任何人均有权制止和批评。对举报者本馆给予表扬或适当奖励。
10. 对严重违规违纪者,如盗窃或变相盗窃、故意损毁、伪造及冒用他人证件、态度或情节恶劣者等,除按规定进行相关处罚外,图书馆将公布其姓名,并停止其3至6个月的借阅权乃至取消其读者资格。
11. 读者赔偿现金时,本馆出具学院财务处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,其中赔书款应实行专款专用。
12. 未尽事宜由图书馆参照本馆及学校有关规定酌情处理。
五、书包柜管理规定
1. 为方便读者使用,本馆在读者较多的场所均备有存包柜。书包柜由读者自备锁具,自行存放物品(严禁存放危险品;现金及贵重物品请自己妥善保管),自行负责。
2. 为方便他人使用,读者当天离开本馆时须将锁具与所存物品一并取走,否则我馆将全部予以没收。
六、在职教职工参照本规定的基本精神执行。
电子阅览室用户上机须知:
1、计算机及网络用户应自觉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和本校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规定,不得在网上观看、传播有损国家尊严、有悖于四项基本原则及黄色淫秽内容。
2、严禁用户修改计算机系统配置、删改任何文件和私自安装任何软件,严禁设置个人用户和密码,严禁任何黑客行为。
3、使用机器应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操作,不得随意操作非登记项目,不得更改计算机设备配置和网络设置。
4、使用光驱要规范,严禁用手推拉光驱的托盘。不要在硬盘上存放个人文件和数据。
5、上外部网络须按规定办理实名上网有关手续;使用网上付费软件,费用自理。
6、用户应珍惜和爱护所有计算机设备和其他公共财物;严禁私自插拔、搬移、拆卸、损害机器及室内其他设备,造成损坏,照价赔偿。
7、使用机器过程中,若出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,应及时向工作人报告,自行处理造成损坏或故障者应予以赔偿。
8、使用本馆机器或网络者,应主动配合管理人员的正常工作。
外借图书数量及期限:
读者类别 中、外文图书借阅册数 借阅期限
教职工 10 册 3 个月
研究生 10 册 2 个月
本专科生 10 册 1 个月
附院职工 5册 2个月
文艺类和外文图书(由于种类和复本量均较少)所有读者均限借 2 本,借期均为 — 个月
随书光盘的管理与使用方法:
①加工过的随书光盘进入电子阅览室后应及时办理入室手续。
②电子阅览室对入库光盘登记﹑按类上架,科学典藏管理。
③做好日常防尘,防潮,防火工作。
④读者可凭借阅证﹑学生证办理借阅手续,每人每次限借三盒。
⑤随书光盘只限于电子阅览室使用,不得带出。
⑥随书光盘借阅期限为当日,不得隔夜归还,如超期归还,则按每天每盘1元收取超期罚金。
⑦归还时要经管理人员查验后方可办理归还手续,使用后造成损坏,按原价三倍赔偿,成套光盘损坏一盒,按全套光盘原价赔偿。
古籍图书管理办法
古籍是中华民族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,是图书馆收藏各类文献中最为珍贵和重要的部分,需要良好的保存条件和严格的保护措施。古籍特藏书库是学校及图书馆保卫、消防的重点,为确保书库及其周围环境(以下称库区)安全,特制定本规定。
1、古籍特藏书库及库区的安全管理遵循图书馆统一管理,本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到严格监督、定期清点检查,全力确保古籍书库和馆藏古籍图书的安全。
2、书库及库区内严禁吸烟、饮食等,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、易爆、危险品及腐蚀等物品,严禁存放私人物品等。
3、书库内及库区安置的防火、防盗设施设备必须定期检查,严格按要求操作使用,并确保其能正常运作,杜绝误报、失灵等疏漏。
4、密切监控温湿度控制设备运行状况,并定期做好记录。
5、严格按规程操作有关电器,书库照明灯必须随用随开,人离即关。
6、工作期间除进库取、归书外,还应经常巡视库房和库区,发现异常现象时,应及时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制止,并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。
7、注意采取防尘防水、防紫防晒、防虫防霉防鼠等文献保护的有效措施,精心保管好每一册图书。
8、非本部工作人员及本部工作人员非工作时间,因工作需要进入古籍书库者,必须经部门主任同意,并陪同出入。
9、馆外有关人员,因工作、参观等原因需要进入古籍书库者,必须经馆长批准,并由本部门工作人员陪同出入。
10、凡经批准出库的图书(如修复等),要严格履行出库手续,并按期追还归库。
图书馆免费电子资源使用管理规定:
1. 读者需持本人校园刷卡验证后到指定机位上机,无卡者不得入内。
2. 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;若有遗失,应及时挂失(挂失之前发生的问题由本人负责)并补办相关手续,否则责任自负。
3、入室者须衣着整洁,爱护室内设备,文明操作机器。
4、计算机及网络用户应自觉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和本校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规定,不得在网上观看、传播有损国家尊严、有悖于四项基本原则及黄色淫秽等内容。
5、严禁用户修改计算机系统配置、删改任何文件和私自安装任何软件,严禁设置个人用户和密码,严禁任何黑客行为。
6、使用机器应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操作,不得随意操作非登记项目,不得更改计算机设备配置和网络设置。
7、使用光驱或软驱要规范,严禁用手推拉光驱的托盘。不要在硬盘上存放个人文件和数据。
8、用户应保持室内整洁,除与学习及检索有关的物品外,其它物品一律不得带入机房。注意保持公共卫生及室内安静,严禁吸烟。
9、检索、学习、使用电子阅览室设备者,按学校有关规定收取适当费用。
10、读者入室须在工作人员指定的机位上机,不得串位;禁止一人多机或多人一机。开机后输入注册号及密码(建议在第一次登录时修改自己的密码,防止他人盗用。)后开始计时收费、正常上机。
11、上机、下机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,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或咨询,由工作人员指导或处理,否则发生损坏,责任自负。
12、证号与用户信息记录在用户数据库中,若需查询须凭本人有效证件。
13、下机时应确认按正常程序退出计费系统,放好键盘和椅子等后方可离开。否则系统继续计费,造成的后果由用户自负。